原來我不是討厭廣告,我只是討厭沒禮貌的推銷
寫下這篇文章的起因,是我在閱讀 Alex 的〈投票給一個沒有廣告的世界〉後,對廣告這件事產生了一些反思。 最近因為〈開始推理吧4〉開播了,所以我又開始看陸綜。雖然大部分的節目都會有贊助廠商,但陸綜的廣告我覺得特別多,也特別有存在感。 雖然我真的不喜歡在看節目時被迫觀看這些廣告,但是在享受綜藝節目的過程時,會覺得能夠將節目越做越好,其實很大一部分也是需要這些贊助廠商的支持,因此,若要維持節目製作水準,這些置入性行銷其實也有其存在的必要。 而且,有些節目橋段還會用一些比較搞笑的方式和贊助品牌做結合,其實也是增加一些笑點。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需要看廣告,我依然喜歡這個節目。 我也想起我看韓國綜藝節目或是韓劇的情況。 到韓國旅遊晚上在飯店看電視的時候,其實我很喜歡看他們的廣告,不知道為什麼,韓國的廣告拍得很美,大部分都蠻好看的。 看韓劇的時候,免不了會有各種置入性行銷的產品,但也不會因此而不喜歡那些場景。 除此之外,可能因為常看韓劇、韓綜,所以在韓國看到廣告時,大多都是自己喜歡的藝人,所以也會覺得很開心,看到他們接到廣告代言,也會替他們感到開心。 分享完這些讓我喜歡廣告的時刻後,我也要分享許多我討厭的廣告場景。 其實很多時候,我是真的很討厭廣告。 在 Alex 的文章裡分享了巴西的 São Paulo 在2007年推行的〈城市清潔法案 (Clean City Law)〉,當時清除了許多大型廣告看板,讓 São Paulo 的城市景觀不受廣告干擾,讓市民能更清楚地看見建築之美。 但我查詢了近期的資訊,發現這項維持將近20年的法案已經正在改變,這篇文章指出「城市景觀保護委員會」(Commission to Protect the Urban Landscape Boulevard) 已經批准了「聖若昂大道計畫」(Boulevard São João project),未來預計會在聖若昂大道與伊皮蘭加大道交叉口的四棟建築外牆覆蓋 LED 面板,看起來是仿效紐約時代廣場的風格。 雖然這個法案目前尚處於過渡期,但開放廣告這件事看起來是已經確定進行的。看到這樣的改變,覺得非常可惜。 畢竟,很少有城市能做到如此大規模地限制廣告。從城市景觀的角度來看,這項政策有助於維持城市原有的樣貌;但從商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則可能限制廣告產業與相關收入。 對支持修法的人而言,適度開放廣告看板,不僅能增加政府收入,也可能為部分治安較差的區域帶來更多人流與照明。…
